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签订日期】签订:
委托方(甲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处理【具体债务纠纷相关内容】,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敏感信息,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保密责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与债务纠纷处理相关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甲方提供的债务人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 甲方的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状况、收入情况、债务构成等;
- 乙方在债务处理过程中获取的债务人资产线索、还款能力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及资料;
-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签署的各类协议、文件、会议记录、沟通内容等;
- 其他双方明确标识为保密信息或根据信息性质应视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二、保密义务
- 接收方应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
- 接收方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至少应采取与保护自身同等重要信息相同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使用保密技术手段、签订内部保密协议等。
- 接收方仅能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债务纠纷处理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限制
- 接收方应确保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代理人、合作伙伴等知悉并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并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 若接收方因法律、法规、司法程序或政府机关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在披露前及时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减少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和影响。
四、保密信息的返还与销毁
- 本协议终止或双方合作结束后,接收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保密信息,并在【X】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等)返还给披露方或按照披露方的要求进行销毁,并向披露方提供书面确认文件。
- 接收方应确保已从其系统、设备及存储介质中彻底删除保密信息,且无法恢复。
五、违约责任
若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披露方支付违约金【X】元,并赔偿披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调查费用、律师费用等。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合作结束后【X】年。
-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协议是基于合法债务纠纷处理的模拟内容。再次提醒,讨债公司在我国无合法经营资格,如果你有债务追讨需求,建议通过律师事务所等合法途径解决,若需要合法债务处理相关协议,我可以进一步为你优化。
杭锦系由突厥语抗里演化而来,意为车子,因地处伊克昭盟杭锦旗以北,故名。位于巴彦淖尔盟中西部。东邻临河市,北连乌拉特后旗,西南与磴口县接壤。面积1767平方公里。人口27.82万,蒙古族0.21万人,其他少数民族0.27万人。经合并后辖8个镇。旗人民政府驻地陕坝镇,民国以来为临河县一部分。1942年分出设米仓县。1953年改置杭锦后旗。1958年并入陕坝镇和原狼山县一部分。地处黄河河套冲积平原,地势平坦,从西南向东北稍有倾斜。海拔1040米左右。南临黄河,北有乌加河,境内渠道纵横,间有沙丘分布。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7.4℃,年降水量171.6毫米,无霜期157天。是自治区主要产粮、糖旗县之一,素有米粮川之称。全部引黄自流灌溉。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糜黍、玉米、高粱次之。经济作物主要有甜菜、胡麻、葵花籽、黑瓜籽等。家畜、家禽饲养业发达。1990年粮食产量211152吨。农业总产值43141.9万元。已建立起粮油加工、建材、农机修造、皮毛、地毯、酿酒、制糖、造纸、电池、火柴、制鞋、食品加工等行业,各种轻工业产品在自治区占有重要地位。各式布鞋、仿古地毯为出口产品。河套白酒驰名全区。1989年工业总产值8363万元。包兰(包头至兰州)铁路穿经旗境南部。杭锦后旗位于内蒙古西部河套平原腹地,南临黄河,北靠阴山,东与巴彦淖尔市所在地临河区毗临,西与乌兰布和沙漠接壤;全旗辖8个镇,头道桥镇、二道桥镇、三道桥镇、蛮会镇、团结镇、陕坝镇、双庙镇、沙海镇。总面积176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32万亩;旗内居住着蒙汉回等12个民族,总人口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万。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8.5亿元;财政收入达到3.37亿元。先后被评为平原绿化先进旗、国家科技示范旗、全国文化先进旗、国家秸杆养羊示范旗、国家和自治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全国产业化先进旗、西部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